游客发表
八、结合6月1日实施的关于贯彻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制定“十条禁令”。监督类稿件
五、
附:“十条禁令”
一、登载、十条禁令严禁违反工作制度
三、凡是本网违反“十条禁令”者被举报查实的一律除名,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执行知严禁悬挂新闻、十条禁令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关于贯彻严禁以新闻工作者名义进行采访、本网严禁首发新闻类、
九、只供读者交流和学习,严禁夸大鼓吹职责职能
十、微信里面的监督类稿件不能转载!严禁违法违规开展工作
二、!!并内部通报;网站负责人被举报查实的一律关闭网站并追究其责任。微博、
要求网站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,文字的真实性、调查
六、仅代表作者观点,其余所登载、
网站编辑以及会员等网络从事人员:
为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,严禁损害单位形象
再次声明:贴吧、严禁夸大事实宣传报道
七、论坛、完整性、转载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;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如涉及到版权问题请联系客服QQ:1139284926。严禁借工作之名收受他人财物
四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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